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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同巡河 共护江陵碧水绿岸

【字号:    】        时间:2021-12-31      

  为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12月17日,江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余菁深入长江江陵马家寨乡段,开展河湖长巡河工作。

  余菁来到江陵长江岸线生态巡查指挥中心,通过大数据屏幕实时查看了解河湖环境情况,江陵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人介绍了该局开展河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等相关工作。随后,一行人登上巡河船进行巡河,详细了解当前长江水位、水体情况。余菁强调,《长江保护法》虽已实施,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案件时有发生,要严厉打击涉江、涉河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推动河湖保护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江陵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河湖治理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协作,强化业务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与相关责任单位一道,共同守护江陵碧水蓝天。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江陵县检察院与江陵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等部门多次协商,联合制定了《关于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河湖管护力量,实现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形成全县河湖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