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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脱贫攻坚整改“回头看” 法治助力乡村振兴

【字号:    】        时间:2021-04-12      

 

  4月6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梅带领工作专班前往资市镇先进村召开座谈会,宣讲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政策,了解基层群众需求,征求党员干部建议,并对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办。

  会前,刘金梅实地察看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规划点—杨家渊生态湿地公园、组级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施工现场。
  座谈会上,资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丽介绍了落实脱贫攻坚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王金龙介绍了先进村在疫情防控、设施管护、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该院驻村工作组组长向疆汇报了做好巩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的衔接,做好各类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等方面进展情况。

   根据走访和座谈情况,刘金梅对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围绕产业兴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积极维护涉农重点项目实施运行,依法打击破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犯罪,加大对严重危害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严厉惩治盗掘古墓葬、破坏文物古迹等犯罪,保护资市镇悠久历史文化,助推文旅产业发展。在产业振兴“十四五”项目规划中,要咬定主导优势产业不放松,助力先进村蔬菜大棚从373个发展到1000个,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是围绕生态宜居,助力乡村绿色生态。坚持绿色生态导向,依法惩治破坏农村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农村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和村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强法律监督。
  三是围绕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在“古文化”建设中,要引导农民群众自觉甄别和抵制邪教、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依法打击涉诈、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问题在农村蔓延,引导群众追求健康向上的物质文化生活。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破坏农村经济秩序财产的犯罪,引导群众保持诚信友爱、勤劳致富的传统美德。
  四是围绕治理有效,助力乡村法治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突出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保护伞”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形成良好的乡村政治生态。发挥驻村工作组的作用,指导村委会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帮助提升依法自治能力。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协助、支持依法维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针对该村精神障碍患者较多的现状,加强农村重点人群的动态管控和帮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