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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林长+检察长” 共护江陵绿色发展

【字号:    】        时间:2022-03-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3月16日,江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菁带队联合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办公室深入资市镇,开展巡河、巡林工作。


  “现在平家渊的生态环境怎么样?”余菁一行前往江陵县省级保护名录湖泊资市镇平家渊实地查看湖泊生态修复情况,并针对前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回头看”。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实现人放天养,原先拦叉筑坝分割水面的行为也得到有效整改,湖泊生态修复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周边的环境也更优美了,成了本县群众休闲娱乐的又一网红打卡地。余菁强调,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生态保护。

   随后,余菁一行来到资福寺村,实地查看了资市镇林业的建设和保护情况,并就江陵古树保护情况同相关负责人交流意见。“这株古银杏树龄1900年了,老百姓对它的感情很深厚,我们要保护好、守护好这宝贵的资源。”余菁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古树保护力度,以古树为基础,打造乡村旅游名片,进一步提振资市农旅一体化知名度,检察机关也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推动古树保护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本地乡村振兴办实事、出实效。

  下一步,江陵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落实好与河湖长制、林长制办公室协作联动机制,实现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森林(湿地)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