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江陵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参加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8月23日下午,江陵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围绕培训内容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
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金梅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把党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落实到行动上,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日常,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工作中“求极致”,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更高需求开展工作,更新司法理念,努力做到政治水平更高、业务能力更强、综合素质更优、队伍形象更好,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法治事业发展大局、护航江陵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朱汉斌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系列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作当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上的纯洁。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把党的绝对领导、“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工作中,把责任感、使命感作为干好工作的动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自身的贡献。三是践行司法理念。积极践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加强释法说理、提升办案质效。四是守住法纪底线。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严管厚爱,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好队伍。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裕洲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工作要结合实际,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意识,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的文明执法。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检察各项工作的能力,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江陵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汤荆海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检察建设。
始终牢记“检察”前面的“人民”二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强化领导的责任担当,加强统筹指导、以上率下,服务本地工作大局,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要围绕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推深做实“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等重点工作,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