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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字当头 “实”字托底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落地见效

【字号:    】        时间:2019-06-10      

  6月4日,荆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江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梅就该院推进认罪认罚落地见效作经验交流。
  今年以来,江陵县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相关精神,在司法办案中落地见效。元至5月,江陵县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48件5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案件17件17人,适用比例35%。主要做法是:
  一、转变理念主动干,积极全面推动认罪认罚制度适用
  确立正确司法理念。贯彻落实高检院党组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新时代检察理念,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刚性意义和重要作用,准确理解和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增强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组重视行动迅速。召开检察官会议专题研讨,传达辅导省院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制度适用工作。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的重视支持,统一协调,督促推进,确保制度在江陵依法有效实施。着力营造工作氛围。以院领导带头办案为抓手,引导激励检察官适应新要求。一天内公诉四件认罪认罚案件,每件庭审仅用时15分钟,且法院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精准量刑建议,取得了预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突出重点精准干,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标准
  组建“轻刑化”办案组。结合江陵近三年案件类型实际,成立轻刑案件办案组,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容留他人吸毒三类案件纳入“轻刑组”受理范围,由案管部门准确快速将案件分到轻刑组办理,提高效率。探索扩展扩大适用罪名。探索扩大适用罪名,不限制案件适用类型,成功将放火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作为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办理,有利于在效率上缩短时间,减轻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诉累。实行量刑建议精准化。对近三年办理的常见案件法院判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已经确定的量刑标准具体到月、日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罚金数额,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量刑建议,注重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咨询作用和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把关作用,确保了量刑精准化。
  三、坚持标准依法干,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程序
  统一法律文书。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将该制度所涉及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书》、《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等法律文书范本下发给承办检察官,以保证适用该制度处理案件时,制作的文书规范、严谨,固化认罪认罚程序。简化庭审程序。与县法院共同探讨对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的审理程序,加快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刑事诉讼体系。如我院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涂某某危险驾驶案、晏某某危险驾驶案采用速裁程序,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仅用3个工作日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效果显著。做细庭前工作。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有值班律师见证参与。全面客观、认真仔细审查核实被害人的意见,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加强沟通协作干,提高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办案质效
   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主动上门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联系,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全覆盖。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商,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实现有效参与、有效辩护,共同维护好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着力提高办案质效。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认罪认罚判决案件的案例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支撑工作。切实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侦查环节,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发现问题,并依法监督落实;在审查起诉环节,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存在非法证据的“带病”案件,加强审前把关和发挥过滤作用,确保不进入审判程序。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采取以案释法,做好典型案件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