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梅在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获得一致通过。
会上,刘金梅检察长围绕2019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会议对县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如何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依法坚持用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和重大成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有利于实现良法善治,营造良好社会生态;有利于保障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检察机关要发挥主导作用,工作要抓紧抓实。
二、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及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多个诉讼环节,政法各部门都有相关职责和任务。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商机制,形成推动机制实施的整体合力。
三、建立联合培训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对司法干警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办案人员会审查运用证据、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而且要求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缓和社会矛盾,促进案件公正办理。所以,有必要通过联合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统一司法尺度和理念,掌握工作方法,实现案件的顺利衔接。
四、建立基础保障机制
为了化解司法工作人员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可以结合“1234”信息化工程,加快远程讯问、远程庭审,以及跨部门大数据平台等系统建设,减少办案人员在提审、阅卷、开庭等方面的时间消耗,缩短办案周期。同时加大对值班律师的保障力度。
五、建立激励评价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办案人员的廉政风险和责任压力都有所增加,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制约,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要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容错和正向评价机制,做到为敢于担当的担当、为敢于负责的负责,切实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当然,对那些“合理合法”地运用程序徇私枉法的,也要坚决予以查处。
刘金梅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素能、强机制、强协作、强监督,做实、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工作助力江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