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结识的漂亮独立女性竟是犯罪嫌疑人精心包装的诈骗犯?
“我们平时是以兄妹的身份正常聊天,而且对方说会送我一条皮带,过生日的时候我送一点礼物给她也很正常。”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的罗某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2021年3月至4月期间,马某、赵某二人先后邀约3人在江陵县熊河镇租用一处居民房为窝点,利用微信以虚假女性身份发布视频、照片等建立人设,通过网络购买的“粉丝”微信资料、话术等,以聊感情、谈恋爱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再以各种理由表示要互送礼物,引诱被害人到指定网店为其购买商品实施诈骗。
“在取得对方的基本信任后,我们一般以生日为由提出互换礼物。”据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当对方同意互换礼物后,先购买廉价礼物让卖家直接快递给对方,同时向对方发送自己高价购买的虚假订单信息,骗取对方信任。再引诱陌生男性在指定网店上购买千元左右的虚假商品作为生日礼物送给自己,在实际未寄发商品的同时伪造商品物流信息发给对方。
看似是在互换礼物,实际上却是利用虚假的订单物流信息,蒙蔽受害人,赚取中间差价,谋取利益。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为止,该团伙涉案金额已达6000余元。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受理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大网友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防诈骗能力,不要轻易相信网友的花言巧语,尤其涉及钱财、个人信息等敏感事项,应谨慎作出决定,不给任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网恋世界不靠谱,不如现实碰一碰,提高防骗意识,识别“甜蜜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