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运前
“这堆废物终于要被清理了,这恶臭让人呼吸困难……”5月7日,一位路过清运场的市民深有感触地告诉现场监督的检察官。原来,正是由于江陵县检察院启动环保公益监督程序,发出检察建议,持续跟踪监督长久堆放长江江滩的固体废物终于被清理转移并得以妥善处置。
一切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今年4月初,江陵县检察院的诉讼监督部门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长江大堤江陵段江滩一空置场地内堆放大量工业固体废弃物,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防漏、防雨等无害化措施,导致该废弃物经雨水冲刷形成大量废水在江滩低洼处囤积,污染长江。
清运中
环保大事,事不宜迟。江陵县检察院迅速启动环保执法监督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建办案小组,多次前往现场踏勘,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应对方案。
经查,2015年当事人任某某购进2000余吨氨基酸和草木灰混合物用于生产化肥,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该固体混合物长期闲置,产生的废水甚至部分渗漏到长江中。2016年7月,环保局接到举报后多次对任某某下达限期改正通知,并于2017年9月对任某某涉嫌环境违法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1万元。期间,任某某虽陆续转运大部分废弃物,但以资金断裂、外出务工等理由推延和不完全执行环保部门责令改正要求。导致仍有200余吨废弃物未清理转运,产生的废水依然囤积在江滩低洼处,威胁长江生态环境。
清运后
随后,江陵县检察院向该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环保局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责任人迅速将污染长江生态环境的200余吨固体废弃物清运,消除环境污染。
这一建议得到了环保部门的积极响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依法督促任某某将工业废物进行转运,并依法对任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目前,任某某弃置在江滩的工业废弃物基本清理完成,产生的废水也将于近期迅速清理完毕。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江陵县地处长江中游,依江而生,因江闻名,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发挥检察监督职责必须担当。江陵县检察院今后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领域,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者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为江陵县创新发展、生态发展、绿色发展提供司法助力,为保护母亲河贡献检察力量。